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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20万!松山湖向这些企业发放补贴啦!
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须为注册登记及税收属地关系在松山湖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和纳税,有健全的管理及财务制度,信用良好,具体适用范围企业如下:
1、园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机构需在园区独立开展相关人力资源服务,包括但不局限于人力资源招聘、职业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人力资源信息软件服务等业务;
2、向园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购买专业服务的企业(非集群注册类)。
申报类别
1、品牌建设奖励;
2、贷款贴息补助;
3、场地租金补贴;
4、购买专业服务补贴。
申报截止时间
2020年9月30日(周三)
逾期不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材料与要求
各类别具体申报条件、补贴标准与所需准备的申报材料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阅读原文在《实施办法》中查找获取。
ps:请各位小伙伴仔细阅读“填写说明”,按照要求准备各项材料,并提交税务部门开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
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提交材料。申报单位填写《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获取),经单位法人和经办人员签字盖章后,连同所有申请资料原件提交至松山湖人才大厦一楼综合服务大厅2号业务受理窗口(地址:松山湖科技四路16号松山湖人才大厦一楼)。(二)材料审核。受理窗口核对确认相关申报材料,如需更正或补充的,申报单位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对于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的,松山湖人社分局会同园区市场监督、税务等部门核查企业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公示与审批。审核通过后,由松山湖人社分局确定资助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管委会审批。
(四)资金拨付。高新区人社分局按照管委会审批通过的名单依程序拨付资金。
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松山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咨询电话:谭佩儿,0769-22892062- THE END -
出品:松山湖融媒体中心
编辑:瑞瑞
责编:天天、D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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